汪苏泷河南人资源下载
汪苏泷河南人讯息推荐
汪苏泷河南人讯息推荐
汪苏泷河南人最新推荐
徐州市贾汪区2016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资格、户籍等条件:
(1)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同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英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学科专业,具有相同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教师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学科专业及相同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7.31-1998.7.3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7.31以后出生)。
(3)本科学历报考者要求江苏省户籍或生源,研究生学历报考者不限户籍。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6.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1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江苏省人口计生政策的;本区在编教师;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baba.xfshangan.cn/s/1193?action=mains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7月8日9:00-7月15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2:00
交费确认时间:2016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交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交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2016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贾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岗位取消后,已完成交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7月16日9:00-11:00)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报考人员须在7月17日9:00-7月18日18:00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及师德规范等,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早交卷、退场。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和报到证(已就业的可提供报到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等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时,将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费100元。
(四)面试